第667章 帮锦鲤妹妹解约!(2 / 3)

相关部门约谈了范瑶。

表示他们必须修改合同,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

否则的话,相关部门将会宣布合同作废!

由于明基公司前期培养这些艺人也花费了相关费用。

相关部门还是比较厚道的。

这下子铭基公司娄子捅大了!

范瑶原本以为,不能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里。

所以一下子培养了很多女团成员。

却没想到,这些女团成员都齐唰唰的开始反对自己!

虽然他们个体的能力量并不怎么强大。

几乎没有人接盘!

公司的所有股东都开始跳脚了。

要照这个趋势下去,他们压根就没有时间和空间去套现离场。

直接这些股票全砸在手里了!

一个没人肯接盘的股票,就等同于废纸!

一下子把两大群体都得罪了!

这些本身就是网红,正愁没有话题呢。

于是连起手来,聘请了法律方面的专家,跟明基公司对着干!

明基公司的这种阴阳合同,很明显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

忽略一下平头百姓还凑合。

既然别人可以,他觉得自己也可以。

但是他忽略了一个关键性问题。

那就是其他娱乐公司跟艺人之间,关系都处理的不错。

即便他们在吸这些艺人的血,签一些血泪合同。

但是这些艺人也受到了他们全力的培养,最后成长为明星。

不得不说,明基公司的法律顾问还是非常专业的。

他给出的这个方案,十分巧妙的化解了公司的巨大危机。

并且还做了个好人,这些转会的女团成员对公司的怨念,会大大降低。

然后那些得到女团成员签约权的公司,也会卖个人情。

毕竟娱乐圈说大也大,说小也小,全是人情世故。

所以才给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让他们修改合同。

这样一来,公司还有一线生机。

明基公司自己的法律顾问,给出了一个比较折中的方案。

事情闹成这个样子,就算这些女团的成员留在公司。

估计也不会好好的干活了。

这个时候正是要变现的时候,如果要更改合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话。

这些艺人的一些收入,就不用上交经纪公司。

可以自主支配。

这样一来,这些艺人就会越来越强大。

甚至可以有自己的律师,有自己的团队。

明基娱乐公司,跟这些女团团员订立的卖身契。

这些离谱的条款,明显违反了法律上的规定。

尤其是这些女团成员,有些在签约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成年。

一下子签15年,并且这15年期间所有公开演出,各种形式的收入,代言费。

都归经纪公司所有!

给了他们改过自新的机会。

但是范瑶却没把这当一回事。

他利用种种借口,无限期的拖延修改合同的时间。

在他看来,修改合同等同于从他口袋里拿钱!

好不容易才把这批女艺人从素人新人养成了有一定流量和粉丝的明星女团。

也就杨超越的号召力大一些。

但是当他们团结起来了之后,汇成了一股巨大的力量。

舆论滚雪球般的越演越烈。

新来的公关部即便采取了比较柔和的方式,但还是没有平息大家的怒火。

最后终于惊动了相关部门。

明基公司这次闹的事情动静有点大。

他们的老总范瑶也坐不住了,直接开除了大半个公关部的员工!

但是人已经得罪了,网络的舆论还在发酵。

无数杨超越的铁粉,都在为他摇旗呐喊!

不光是杨超越的粉丝,所有女团的所有粉丝,都在为他们的鸣不平!

在专业的律师面前,瞬间就找出了几十处漏洞和违反法律法规的地方。

网红们聘请的专业律师,直接把合同中的漏洞和违法违规的地方公开。

就这一个操作,让明基公司的股份直接跌停了!

原本公司的股价在17块8,结果第2天一开盘,直接跌停!

然后后面还有无数个卖盘!

一般这些经纪公司,都会适当的给这些明星留一些利益。

比如说当时杨老

以后免不了还要再见面。

但是很遗憾,草莽出身的范瑶。

直接否决了律师给的所有合理性建议!

他认为相关部门只是虚张声势。

因为业界有很多娱乐公司都是这样干的,没见哪个娱乐公司更改合同。

与其双方都鸡飞蛋打。

不如按照相关部门的意思修改合同。

然后,将他们全部转会。

这样以来公司还可以回收一部分资金。

甚至还可以小赚一笔。

跟自己分庭抗礼!

明基公司的法律顾问对他的表现十分无语。

这就属于给脸不要脸了。

这是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可以直接废除他们与这些女团艺人签订的合同。

为了照顾他们,先期投入了巨大资金。

这样离谱的协议,引起网上粉丝们骂声一片。

几乎一夜之间,所有人都知道明基娱乐公司是多么的黑心!

明基公司的公关,表现堪称是灾难级。

他首先给一批短视频博主递了律师函。

然后又给一些转发量比较高的博主递了律师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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